《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时间:2024-07-12 19:07:06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一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盖茨比苦等了五年,买了一座豪宅,在那里把星光施予来来往往的飞蛾——目的只是在某天下午到一个陌生人的花园里“转一下”。

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

当我坐在那里对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思索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对岸黛西家码头上那盏绿灯时,他是多么的惊奇。他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盖茨比相信那盏绿色的灯。它是一年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那个美好未来的象征。从前它从我们面前溜走,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将跑得更快,手臂伸的更远,总有一个明朗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而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读完之后我脑子里就冒出来马老板的一句歌词: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前言中,姚乃强先生一直强调这是菲茨杰拉德在讲一个美国梦。通过写那个时代美国社会种种腐败现象,感受菲氏对二十年代美国表面繁荣的忧心,写因为时代的不同,美国梦的破裂,写东西部的差距和冲突。

“当我坐在那里对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思索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对岸黛西家码头上那盏绿灯时,他是多么的惊奇。他走过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

而我更中意的是小说里讲述的爱情故事。

“当黛西洁白的脸贴近他的脸时,他的心越跳越快。他知道他跟这个姑娘亲吻,便把他那些不可言喻的憧憬与她的生命气息永远结合在一起了。他的心像上帝的心一样专一,绝不可痴心旁骛。因为他等着,再倾听一会那已经在一颗星上敲响的音叉。然后,他亲吻了她。经他的嘴唇一碰,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 ……此处隐藏15115个字……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跟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跟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跟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跟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

浮生若梦,若梦非梦。浮生如何?如梦之梦。

千年前的庄子曾这样感叹。倘若人生百年不过梦一场,光阴流转到头皆空。不如把世间种种、繁华万千当作梦境,及时行乐,纵情当下。待梦醒时分决然放手,任烟消云散,不留牵挂。《了不起的盖茨比》正是描绘了一个华丽却空洞的梦境,用穷尽奢华的物质和金钱堆砌出一个人、一代人和一个时代的浮生一梦。作者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主人公盖茨比为爱情和理想打造出人间天堂般的财富幻相,他极力摆脱自己出身贫寒的现实,以极度自负的心态相信自己可以用当下的成就挽回曾经恋人的心,旧梦重温,重现往日的爱情。他的所作所为无不体现他对现实的梦幻化。

小说将主人公的命运映射在更广阔的舞台上,这种对财富金钱的狂热追求,穷奢极欲的消费享受,理想的奋斗与现实的枷锁交织矛盾,构成对美国咆哮的20年代的反映。主人公盖茨比梦想的破灭象征着美利坚的民族神话——美国梦的幻灭,爵士时代一去不复返,正如盖茨比最终孤零零地离开人世,梦破魂散。

“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到回到往昔岁月。”书的结尾总是回味悠长,这似乎就是盖茨比一生的总结。从青年时代爱上富家千金开始,他就一直渴望摆脱穷小子的身份,他在时代的浪潮中奋力打拼,寻找一切能够让他功成名就的机会,终于有一天他得以成全自己的爱情。金碧辉煌的巨大别墅恍若城堡,华灯遍布在黑夜中亮如白昼,成为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富人天堂。宾客云集,车水马龙,宴会上他庞大的花园点缀着璀璨的灯光,仿佛万花筒般极具魅力,吸引人们前来纵情欢乐。他得意于自己是这一切梦境的创造者,期待着曾经的恋人发现自己如今的成就,以成功者的姿态赢得黛西的心,挽回经年的爱情。殊不知他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就如同孩童一般幼稚且浅薄,那些浪漫和憧憬只是漂浮在金钱和欲望污浊上的泡沫,富家千金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永远摆脱不了现实的成规。盖茨比渴望找回过去,找回自己和黛西的爱情,然而黛西的眼中看到的不过是荣华富贵带来的诱惑和满足,爱情的纯洁在贪婪的物质占有欲中被玷污。黛西重回盖茨比的怀抱只是受到了他提供的物质享受的吸引,但当她得知盖茨比的财富是通过非法手段得来时,她对昔日恋人的种种情意便立刻烟消云散了。这美丽的躯壳下分明藏着一个自私、庸俗的灵魂,甚至当她驾驶盖茨比的车撞了丈夫的情妇后,她狠心地嫁祸于盖茨比,毫不留情地置他于死地。

曾经黛西家在东埃格码头的绿光,是盖茨比对未来的希望和梦想,盖茨比把她当做是爱情的象征,引领他为之奋斗。然而这场爱情的背后却是现实利益可憎的面目,它让盖茨比梦幻化的爱情理想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这是盖茨比和黛西的悲哀,是爱情在物质利诱下的屈从。当盖茨比追求昔日的爱情时,或许他追求的只是自己的梦境,他像醉酒的人,在幻想的极乐中沉迷不醒,或许酒尽灯阑人散后空是怅惘,但在那之前,醉生梦死的欢愉也足以让人溺于其中,无法自拔。

像一曲爵士乐缓缓地吐露着情欲,极尽缠绵,却不失优雅。它是美国历史上的“爵士时代”,纵情声色,那上流社会的宴会上,轻歌曼舞,衣香鬓影,空气中氤氲着的满是红酒和香水的淡淡气息。人们对物质享乐的追求达到极致,对金钱财富的渴望陷入疯狂。美国梦一度是个人追求自由和自力更生的理想,这时却早已在物欲中沉沦,深陷利益的泥潭。主人公盖茨比试图通过个人财富的积累爬上上流社会,成为以消费主义为标志的有闲阶层,“有闲”体现在奢靡的宴会、随心所欲的购物、高档的用品上,然而这一切浮华也是美国理想主义败落的象征。早期从东部到西部的拓荒者对自由和幸福的追求,早已被以纽约为中心的大都市物质享乐所取代。美国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创造出空前的繁荣,国家财富迅速增加,与此同时,个人的物欲也随之膨胀。金钱至上的观念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黛西在盖茨比面前可以因为“从未见过这么多漂亮的衬衣而失声痛哭”,拜金主义的形象历然在目。而出席盖茨比晚宴的各色人等,皆是一副渴望爬上社会阶梯,对财富无限贪婪的面孔,这是一个腐败、堕落、混乱的时代,是一段价值沦落、道德颓废的年代。人心在物欲横流中迷茫不知去向,正如盖茨比流星般稍纵即逝的繁华梦境,始于狂热而终于冷漠,最后由绝望堕入虚无。当他的生命于人间消失时,竟可悲到没人几人愿意出席他的葬礼。这建立于冷冰冰的金钱利益上的浮华一梦就这般黯淡地收场。了不起的盖茨比奋斗了半生,却也未能如愿以偿,梦碎时分空余悲凉。

浮生若梦,浮尘如空。为欢几何?百转千折。盖茨比是了不起的,他将人生演绎成一场繁华的梦境,如烟花般绚烂于夜空,闪耀一时,却也同样短暂坠落,只留一地残渣。他追求的爱情、地位、财富也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美国人所同样梦寐以求的,盖茨比的梦想破灭,同时也是美国梦的幻灭。这是时代创造的悲剧,是人类共同存在的心灵黑洞。有人曾说: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也许这是对当下的告诫,但历史何尝不是容易重蹈覆辙,当时的盖茨比和黛西,同样也是今天千千万万的盖茨比和黛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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